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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游戏试玩
日  期: 2024-04-22
项目名称 广州开发区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 2309-440116-04-01-689140
综合受理号 hp00748401X2404100898423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开发区医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医院、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南方生物诊疗中心),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将广州开发区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纳入2023年储备计划的函穗埔发改储〔2023〕15号
项目拟选位置 黄埔区永和街道永安大道以南,华峰路以东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29052.02平方米,农用地23861.27平方米(耕地327.84平方米,园地642.37平方米,林地22607.3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83.7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5190.75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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