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首页 > 业务信息 > 城乡规划 > 规划许可公示公布 > 批后公布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官网
日  期: 2024-06-05
项目名称 新塘站片区路网-纵一路、新源路、汽车城大道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2019-440118-54-01-017604
综合受理号 zcMB2D276472405230394929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3〕72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交运〔2021〕346号)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永宁街长岗村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114123.25平方米,农用地4136.47平方米(园地386.67平方米,林地1329.13平方米,草地1966.3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454.3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09986.78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扫码查看证书信息
LOL官方投注平台 BBIN电子官方网站 DB电子 沙巴体育 威尼斯人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