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4-06-12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村30亩留用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308-440114-99-01-330661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406070409747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花国房留函〔2015〕74号、穗规划资源留〔2020〕249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47号、穗规划资源留〔2024〕120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红棉大道以东、 溪秀路以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20012.17平方米,农用地20008.8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0008.83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34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0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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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