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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官网
日  期: 2024-08-15
项目名称 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2018-440112-82-01-833812
综合受理号 hp00748401X2408130900038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将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2018年储备计划的通知》(穗埔发改储〔2018〕74号)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开萝大道以西,开发区第一幼儿园北侧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19540.51平方米,农用地579.71平方米(草地7.1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572.5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8960.8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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