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洋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12-19 16:02: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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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PG电子官网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等规定,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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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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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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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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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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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范围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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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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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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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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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岸加固用海(非透水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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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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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沙区龙穴岛北部,与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建设项目南部码头及岩心库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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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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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用海(透水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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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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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池用海(港池、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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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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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用海(其他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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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83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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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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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平台用海(透水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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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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