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4月22日期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规定,我局就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生态堤路建设工程(21涌以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了评审前公示,公示期间通过邮箱、信函、网站等渠道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及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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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