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黄埔区珠江狮山路4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地块范围详见《权属调查界址图》。凡对申请地块权属范围有异议者,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止)持有效权属证明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我中心将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
特此通告
附件:《权属调查界址图》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