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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云府收公〔2022〕16号)
来源:PG电子官网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22 10:00: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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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函〔2022〕719号),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范围详见附图用地界址红线,分别为工程编号:2022土23B514-SG,用地方案号:2022KJ01110085;工程编号:2022土23B508-SG,用地方案号:2021KJ01110057、2021KJ01140004;工程编号:2022土23B509-SG,用地方案号:2022KJ01110084;工程编号:2022土23A034-SG,用地方案号:2020KJ01110167),用地面积为58.3442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并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收回国有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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