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6 15: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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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8〕7号)的文件精神,PG电子花都区分局拟对以下房屋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开发商 | 地 址 | 购房人 |
广州市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中369号芙蓉花园雅致居63房(原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芙蓉镇芙蓉花园雅致居B63) | 常嘉莉 |
广州市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中369号芙蓉花园雅致居7栋205房(原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芙蓉镇芙蓉花园内雅致居HA-205房) | 黄金葵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凤华路20号之三2栋401房 | 李慧全、李锦全 |
如对上述房屋的购房人有异议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PG电子花都区分局提出异议主张(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020-37736811),逾期无权利主张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房屋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
特此公示。
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