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前期向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核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调查宗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1857号),登记权属人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登记面积437441平方米,载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约定,我局认定本宗地自2021年6月9日起为闲置用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
我局将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依法对本宗地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