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国如
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801号
相对人:广州市戎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汉
地址:广州市林和东路中怡城市花园A栋609房
查明:相对人经市规划局穗规地证字[1997]第12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本局穗国土[1998]建用通字第112号《建设用地通知书》同意,办理天河区横枝岗路南侧地段,项目为住宅、面积12471平方米土地的建设用地手续。
相对人仍未按照该《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的要求办结用地手续。闲proof: yes">3年10个月。
本局认为:该项目用地自2000年4月21日起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超过2年,相对人未按穗国土闲处[2003] 233号《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的要求补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符合闲置土地收回要件,但应对相对人予以适当补偿。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本局决定:
一、收回穗国土[1998]建用通字第112号《建设用地通知书》所列的12471平方米闲置土地。
二、注销穗国土[1998]建用通字第112号《建设用地通知书》。
三、相对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土地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四、相对人的前期投入,按规定以当时的市场评估价格评估后,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