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10-08 07: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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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你单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440100-2008-0033),并经我局《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08〕第338号)批准,使用位于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村地段、面积28851平方米的土地作中学、幼儿园用地。该合同约定该地块应于2009年12月9日前动工开发。经查,该地块至今未动工建设。请你单位加快办理动工前的审批手续,尽快动工建设。
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