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动工建设进度的通知(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穗国房业务〔 2011〕57号
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我局曾以《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 1997〕第492号),同意广东珠江投资公司、广东邮电建设开发公司使用位于天河区广深铁路南、省生物药厂北地段、面积为28161平方米的土地作商住楼、科技楼用地。
2010年 9月1日,我局以《关于同意延长 <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及变更用地单位的复函》(穗国土建用函〔2010〕59号),同意延长上述批准书有效期至2011年5月31日,变更用地单位名称为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经查,该地块至今未动工建设。请你两单位加快办理动工前的审批手续,尽快动工建设,逾期未动工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