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动工建设进度的通知(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穗国房业务〔2011〕52号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2005〕46号),并经我局《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05〕第263号)批准,使用位于荔湾区原东沙经济区东塱村高新科技工业园F060303地块、面积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作办公、宿舍用地。
2010年12月10日,我局以《关于顺延地块动工开发时间的函》(穗国土建用函〔2010〕207号),同意延长上述批准书有效期至2011年12月23日。经查,该地块至今未动工建设。请你单位加快办理动工前的审批手续,尽快动工建设,逾期未动工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