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动工建设进度的函(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06-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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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经我局《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1995〕第395号)批准,使用东?]镇南?虼宓囟巍⒚婊?为 6021平方米 土地建设仓库综合厂配套用房、储油罐池。由于该项目一直未动工开发建设,已被我局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 2007年 7月 31日 ,我局发出《关于同意南?虼宓乜檠映ざ?工开发期限的复函》(穗国土建用函〔2007〕102号),同意该地块动工开发期限延长至 2008年 7月 31日 。经查,该地块至今仍未动工建设。
请你单位加快该地块相关工作进度,确保于 2008年 7月 31日前 依法动工开发建设。逾期未动工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置。
此函。
广州市国土资源合房屋管理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