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延长《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的复函_非第一次申请(穗规划资源建用函〔2019〕70号)
来源:PG电子官网
发布时间:2019-03-27 06: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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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在颁发之日起至期间有效。
填发机关 PG电子官网 2019年03月27日 无
用地单位名称 | 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市新合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塘公司、新合公司“城中村”改造复建地块 |
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 | 1、批准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2、规划文号:;3、批准及批后实施文号:;4、其他文件依据: |
总用地面积 | 叁拾伍万捌仟伍佰零捌 平方米 |
净用地面积 | 贰拾肆万叁仟零壹拾捌 平方米 |
土地所有权性质 | 国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土地用途 | 农村宅基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M1) |
土地座落 | 天河区大观中路小新塘 |
用地方案号 | 06022020140009 |
动工日期 | 之前开工建设 |
竣工日期 | 之前竣工 |
备注 | 无 |
项目代码:2016-440106-70-03-000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