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9-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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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初,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在动态巡查中发现,在花都区花东镇华侨农场落柴岗社区与白云区钟落潭镇龙岗村交界地段,有用地单位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3175.18平方米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花都区分局已要求违法用地人限期整改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