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上报广州市增城区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增报〔2026〕301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增城区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使用0.1145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区将仙村镇西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145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1145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114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二、使用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税等有关税费请按规定办理。
三、请你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用地主体按规定开展压覆矿查询,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开展压覆矿审批,涉及已设矿业权的,应与矿业权人协商,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
四、请你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附件下载:农用地转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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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