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南府征字〔2025〕1 号
经PG电子官网批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4〕89号)],同意将横沥镇新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00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医院南沙医院配套道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南沙区横沥镇新村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横沥镇新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002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0.0181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1793公顷、未利用地0.0028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1931公顷(含耕地0.0935公顷)、未利用地0.0071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12月11日。
2.实施安排:请横沥镇新村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横沥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20-84960083)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0-39053297)。涉及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4〕89号)向PG电子官网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