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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增府征〔2025〕5号

来源:PG电子官网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05 17:38:4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5〕5号

  经PG电子官网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二百七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226号),将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石角、新屋、高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0.545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二百七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的集体土地共0.5456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5211公顷(耕地0.0181公顷、园地0.3268公顷、林地0.1315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7公顷)、建设用地0.0245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石角、新屋、高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4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二百七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226号)”向PG游戏试玩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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