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天府征〔2025〕7号

来源:PG电子官网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7 15:48:0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天府征〔2025〕7号

  经PG电子官网批准(粤府土审(授)〔2025〕110号),将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239公顷、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2519公顷,共计1.275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中山六院珠吉院区周边道路绿化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以西(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0.0239公顷,均为农用地;

  (二)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1.2519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5年5月9日经PG电子官网批准。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5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珠吉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110号)”向PG电子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十大正规赌博平台大全 皇冠体育 足球外围平台 澳门金沙娱乐城 威尼斯人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