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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增府征〔2025〕37号
来源:PG电子官网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09:53: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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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5〕37号

  经PG电子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PG电子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一百零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67号),将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长岗村东升、山岗、梅一、梅二、梅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57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一百零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永宁街长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长岗村东升、山岗、梅一、梅二、梅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的集体土地2.0574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3592公顷(耕地0.0738公顷、园地0.7753公顷、林地0.4792公顷、草地0.00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07公顷)、建设用地0.6982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5月18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长岗村东升、山岗、梅一、梅二、梅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游戏试玩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一百零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67号)”向PG电子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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