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南府征字〔2025〕23 号
经PG电子官网批准《PG游戏试玩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第一百一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5〕24号),将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394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大岗镇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一)。
二、征收土地范围: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3949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2.3481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0468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2.3914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0035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7月8日。
2.实施安排:请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大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20-84932248)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大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20-84932248)。涉及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第一百一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5〕24号)向PG电子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