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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花征补充〔2025〕22号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08:57: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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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5〕22号

(本公告为第2次公告)

  2025年6月20日,我区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5〕37号)(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用地方案号:2025KJ01140083),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四(低效用地)涉及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第七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花山镇新和村经济联合社、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7.5283公顷。现对《公告》调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五条第二点调整为“(二)留用地安置。根据《PG游戏试玩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17号)的规定,已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的留用地再次被政府征收的,按原抵扣留用地指标面积等量返还留用地指标,剩余部分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按照置换物业安排留用地。”

  二、原《公告》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四〔低效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第六条第二点留用地安置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三、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5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四〔低效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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