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从府征〔2025〕11号
经PG电子批准(粤府土审(02)〔2025〕126号),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塘尾村山一、山二、山三、江一、江二股份合作经济社、良明村楼田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11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塘尾村山一、山二、山三、江一、江二股份合作经济社、良明村楼田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塘尾村的集体土地0.7306公顷,其中园地0.0988公顷,林地0.0558公顷,草地0.19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3公顷;建设用地0.3738公顷;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良明村的集体土地0.181公顷,全部为草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7月25日经PG游戏试玩批准。
2.实施安排: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2月2日,请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塘尾村山一、山二、山三、江一、江二股份合作经济社、良明村楼田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新城路31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良口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游戏试玩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26号)”向PG电子官网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PG电子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26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