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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花征补充〔2025〕24号
来源:PG电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9-10 10:24: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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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5〕24号

(本公告为第2次公告)

  2025年7月16日,我区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5〕54号)(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用地方案号:2025DX096),三期园区民主西路周边道路工程(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南半幅建设工程)涉及征收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经济联合社、鸭湖第五经济合作社、鸭湖第六经济合作社、鸭湖第七经济合作社、鸭湖第八经济合作社、鸭湖第九经济合作社、鸭湖第十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0.6429公顷。现对《公告》调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五条第三点调整为“(三)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炭步镇鸭湖村土地面积共9.6435亩,根据《PG游戏试玩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2.14万元/亩的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20.67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二、原《公告》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三期园区民主西路周边道路工程(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南半幅建设工程)]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第六条第三点社会保障标准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

  三、原《公告》附件2《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三期园区民主西路周边道路工程(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南半幅建设工程)]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中的依据文件、第一点基本情况、第二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对象、第三点征地社保费筹集、第四点征地社保费分配、附件征收土地及养老保障情况表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

  四、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五、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三期园区民主西路周边道路工程(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南半幅建设工程)]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三期园区民主西路周边道路工程(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南半幅建设工程)]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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