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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征〔2012〕46号
来源:H--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2-08-13 16: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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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2]13号文),需将花都区赤坭镇、花东镇、花山镇、狮岭镇属下的32个村的238.8727公顷(合3583.0905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外环高速公路肇庆(黄岗)至花都(花山段)及安置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花都区赤坭镇、花东镇、花山镇、狮岭镇属下32个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赤坭镇西边村集体土地1.1341公顷(合17.0115亩),其中林地0.8385公顷,建设用地0.2956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白坭村集体土地8.0587公顷(合120.8805亩),其中耕地0.3478公顷,林地4.9864公顷,园地0.9090公顷,其他农用地0.1103公顷,养殖水面1.3050公顷,建设用地0.4002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白石村集体土地4.0756公顷(合61.1340亩),其中耕地1.525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53公顷,养殖水面1.2807公顷,建设用地1.2245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缠岗村集体土地10.2414公顷(合153.6210亩),其中耕地2.2057公顷,林地0.9407公顷,园地4.4558公顷,其他农用地0.4712公顷,养殖水面1.6045公顷,建设用地0.3347公顷,未利用地0.2288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东升村集体土地12.0457公顷(合180.6855亩),其中耕地2.8808公顷,林地1.7276公顷,园地2.6549公顷,其他农用地0.4108公顷,养殖水面4.1569公顷,建设用地0.2147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国泰村集体土地7.2673公顷(合109.0095亩),其中林地4.5133公顷,园地2.046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2公顷,养殖水面0.2373公顷,建设用地0.1774公顷,未利用地0.2894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连珠村集体土地6.0870公顷(合91.3050亩),其中耕地1.5866公顷,林地0.6600公顷,园地1.5630公顷,其他农用地0.1524公顷,养殖水面0.8212公顷,建设用地1.3038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集体土地16.3867公顷(合245.8005亩),其中耕地0.3432公顷,林地7.4538公顷,园地4.8401公顷,其他农用地0.6254公顷,养殖水面1.2244公顷,建设用地1.6345公顷,未利用地0.2653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石坑村集体土地8.5584公顷(合128.3760亩),其中林地6.8223公顷,园地0.6742公顷,其他农用地0.4023公顷,养殖水面0.5063公顷,建设用地0.1533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田心村集体土地5.6613公顷(合84.9195亩),其中林地1.6268公顷,园地2.5880公顷,其他农用地0.2565公顷,养殖水面1.0266公顷,建设用地0.1634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利农村集体土地1.1124公顷(合16.686亩),其中耕地0.3705公顷,林地0.1109公顷,园地0.5798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0公顷,建设用地0.0072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联安村集体土地0.0876公顷(合1.3140亩),其中林地0.0585公顷,园地0.0204公顷,建设用地0.0087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大东村集体土地0.9859公顷(合14.7885亩),其中耕地0.2883公顷,林地0.1704公顷,园地0.3851公顷,其他农用地0.1346公顷,养殖水面0.0075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凤岗村集体土地7.8957公顷(合118.4355亩),其中耕地4.6999公顷,园地2.73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8公顷,养殖水面0.1358公顷,建设用地0.2916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高溪村集体土地5.2310公顷(合78.4650亩),其中耕地2.9299公顷,园地1.9609公顷,其他农用地0.3402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布岗村集体土地4.3430公顷(合65.1450亩),其中耕地1.8931公顷,园地0.3507公顷,其他农用地0.0913公顷,养殖水面1.8025公顷,建设用地0.2054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东方村集体土地20.1190公顷(合301.785亩),其中耕地12.8261公顷,园地3.9890公顷,其他农用地0.6424公顷,养殖水面2.6615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集体土地19.7907公顷(合296.8605亩),其中耕地4.4116公顷,林地10.7751公顷,园地2.8128公顷,其他农用地0.4713公顷,养殖水面0.2057公顷,建设用地0.8234公顷,未利用地0.2908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南村集体土地5.1012公顷(合76.5180亩),其中耕地1.2362公顷,林地3.0040公顷,园地0.579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76公顷,建设用地0.2340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集体土地6.3365公顷(合95.0475亩),其中耕地1.9193公顷,林地0.8584公顷,园地3.3364公顷,其他农用地0.2149公顷,建设用地0.0075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永乐村集体土地3.7009公顷(合55.5135亩),其中耕地2.0787公顷,林地0.0285公顷,园地1.1356公顷,其他农用地0.1694公顷,养殖水面0.0110公顷,建设用地0.2777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紫西村集体土地8.0452公顷(合120.6780亩),其中耕地6.7619公顷,林地0.0639公顷,园地0.1699公顷,其他农用地0.4513公顷,养殖水面0.1112公顷,建设用地0.0489公顷,未利用地0.4381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集贤村集体土地0.9762公顷(合14.6430亩),其中耕地0.9160公顷,其他农用地0.0602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马岭村集体土地4.9941公顷(合74.9115亩),其中耕地0.3325公顷,林地1.1752公顷,园地0.8996公顷,其他农用地0.3197公顷,养殖水面0.1469公顷,建设用地1.5640公顷,未利用地0.5562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旗新村集体土地0.7391公顷(合11.0685亩),其中耕地0.580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5公顷,养殖水面0.1297公顷,建设用地0.0172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前进村集体土地21.5260公顷(合322.89亩),其中耕地3.5373公顷,林地0.7276公顷,园地8.9491公顷,其他农用地0.7134公顷,养殖水面0.7159公顷,建设水面6.3796公顷,未利用地0.5031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瑞边村集体土地14.8191公顷(合222.2865亩),其中耕地6.9696公顷,林地2.2666公顷,园地0.8145公顷,其他农用地0.5655公顷,养殖水面0.0612公顷,建设用地3.8144公顷,未利用地0.3273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西头村集体土地9.2965公顷(合139.4475亩),其中耕地3.0770公顷,林地0.2532公顷,园地2.3161公顷,其他农用地0.5312公顷,养殖水面0.0872公顷,建设用地2.8018公顷,未利用地0.2300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新杨村集体土地0.2688公顷(合4.0320亩),其中园地0.26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7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集体土地2.7796公顷(合41.6940亩),其中耕地0.1759公顷,林地0.4745公顷,园地0.01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7公顷,建设用地2.0701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振兴村集体土地21.1624公顷(合317.436亩),其中耕地1.5008公顷,园地1.8409公顷,其他农用地0.5042公顷,养殖水面0.2906公顷,建设用地16.9773公顷,未利用地0.0486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中心村集体土地0.0456公顷(合0.6840亩),其中耕地0.0105公顷,园地0.00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5公顷,未利用地0.008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赤坭镇

土地补偿费

耕地

8.8892

30.1470

267.9827

赤坭镇

货币

林地

29.5694

15.0735

445.7144

园地

19.7317

21.1029

416.3961

其他农用地

2.4774

15.0735

37.3431

养殖水面

12.1629

36.1764

440.0099

建设用地

5.9021

30.1470

177.9306

未利用地

0.7835

24.1176

18.8961

安置补助费

耕地

8.8892

42.2058

375.1758

林地

29.5694

10.5515

312.0000

园地

19.7317

33.1617

654.3367

其他农用地

2.4774

12.0588

29.8745

养殖水面

12.1629

39.1911

476.6774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79.5162

2385.486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6037.8233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花东镇

土地补偿费

耕地

8.2886

50.4765

418.3795

花东镇

货币

林地

0.3398

28.0425

9.5288

园地

5.6778

33.6510

191.0636

其他农用地

0.5556

33.6510

18.6965

养殖水面

0.1433

56.0850

8.0370

建设用地

0.3075

50.4765

15.5215

安置补助费

耕地

8.2886

28.0425

232.4331

林地

0.3398

16.8255

5.7173

园地

5.6778

28.0425

159.2197

其他农用地

0.5556

22.4340

12.4643

养殖水面

0.1433

28.0425

4.0185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15.3126

918.756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1993.8358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花山镇

土地补偿费

耕地

31.1269

50.4765

1571.1770

花山镇

货币

林地

14.7299

28.0425

413.0632

园地

12.3738

33.6510

416.3907

其他农用地

2.0882

33.6510

70.2700

养殖水面

4.7919

56.0850

268.7537

建设用地

1.5969

50.4765

80.6059

未利用地

0.7289

28.0425

20.4402

安置补助费

耕地

31.1269

28.0425

872.8761

林地

14.7299

16.8255

247.8379

园地

12.3738

28.0425

346.9923

其他农用地

2.0882

22.4340

46.8467

养殖水面

4.7919

28.0425

134.3769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67.4365

4046.190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8535.8206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狮岭镇

土地补偿费

耕地

17.1003

50.4765

863.1633

狮岭镇

货币

林地

4.8971

28.0425

137.3269

园地

15.1071

33.6510

508.3690

其他农用地

2.7736

33.6510

93.3344

养殖水面

1.4315

56.0850

80.2857

建设用地

33.6244

50.4765

1697.2420

未利用地

1.6734

28.0425

46.9263

安置补助费

耕地

17.1003

28.0425

479.5352

林地

4.8971

16.8255

82.3962

园地

15.1071

28.0425

423.6409

其他农用地

2.7736

22.4340

62.2229

养殖水面

1.4315

28.0425

40.1428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76.6074

4596.444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9111.0296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花都区国土房管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赤坭镇西边村、白坭村、白石村、缠岗村、东升村、国泰村、连珠村、瑞岭村、石坑村、田心村

2012年8月10日至

2012年8月19日

赤坭镇国土所

(联系人:葛永辉

联系电话:86717118)

2012年 8月20日至

2012年8月24日

花东镇利农村、联安村、大东村、凤岗村、高溪村

2012年 8月10日至

2012年 8月19日

花东镇国土所

(联系人:龚远光

联系电话:86765666)

2012年 8月20日至

2012年 8月24日

花山镇布岗村、东方村、红群村、南村、儒林村、永乐村、紫西村

2012年 8月10日至

2012年 8月19日

花山镇国土所

(联系人:孔祥林

联系电话:86941251)

2012年 8月20日至

2012年 8月24日

狮岭镇集贤村、马岭村、旗新村、前进村、瑞边村、西头村、新杨村、益群村、振兴村、中心村

2012年 8月10日至

2012年 8月19日

狮岭镇国土所

(联系人:高桂洪

联系电话:86846147)

2012年 8月20日至

2012年 8月2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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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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