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首页 > 业务信息 > 土地管理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府征〔2013〕5号
来源:PG游戏试玩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3-01-21 15:22:02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征〔2013〕5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2]13号文),需将花都区花东镇、花山镇、属下的4个村的0.7996公顷(合11.994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外环高速公路肇庆(黄岗)至花都(花山段)安置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花都区花东镇石角村、保良村,花山镇南村、两龙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花东镇石角村集体土地0.0407公顷(合0.61亩),其中养殖水面0.0369公顷,未利用地0.0038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保良村集体土地0.2392公顷(合3.59亩),其中未利用地0.2392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南村集体土地0.4980公顷(合7.47亩),其中耕地0.4980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集体土地0.0217公顷(合0.33亩),其中耕地0.0003公顷,园地0.0214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花东镇石角村

土地

补偿费

养殖水面

0.0369

56.0850

2.0695

花东镇

石角村

货币

未利用地

0.0038

28.0425

0.1066

安置

补助费

养殖水面

0.0369

33.6510

1.2417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0.0407


2.2351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5.6529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花东镇保良村

土地

补偿费

未利用地

0.2392

28.0425

6.7078

花东镇

保良村

货币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0.2392


14.352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21.0598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花山镇南村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0.4980

56.0850

27.9303

花山镇

南村

货币

安置     补助费

耕地

0.4980

33.6510

16.7582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0.4980


29.880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74.5685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花山镇两龙村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0.0003

56.0850

0.0168

花山镇

两龙村

货币

园地

0.0214

33.6510

0.7201

安置

补助费

耕地

0.0003

33.6510

0.0101

园地

0.0214

28.0425

0.6001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0.0217


19.530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20.8772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花都区国土房管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花东镇石角村、保良村

2013年1月22日至

2013年1月31日

花东镇国土所

(联系人:龚远光

联系电话:86765666)

2013年2月1日至

2013年2月5日

花山镇南村、两龙村

2013年1月22日至

2013年1月31日

花山镇国土所

(联系人:孔祥林

联系电话:86941251)

2013年2月1日至

2013年2月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澳门博彩平台 BG真人 皇冠体育 美高梅博彩 足球外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