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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花)征〔2019〕41号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10 10:31:53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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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花)征〔2019〕41号

经PG电子官网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82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益群村属下的集体土地7.8614公顷(合117.9210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擎天工业园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益群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的集体土地合计5.3298公顷(合79.9470亩),其中园地4.6776公顷(合70.1640亩)、其他农用地0.6098公顷(合9.1470亩)、建设用地0.0424公顷(合0.6360亩)。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的集体土地合计2.5316公顷(合37.9740亩),其中园地1.8254公顷(合27.3810亩)、其他农用地0.3371公顷(合5.0565亩)、建设用地0.3691公顷(合5.536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合

成

村

土地

补偿费

园地

4.6776

80.1600

374.9564

合

成

村

货

币

其他农用地

0.6098

80.1600

48.8816

建设用地

0.0424

120.2400

5.0982

安置

补偿费

园地

4.6776

40.0800

187.4782

其他农用地

0.6098

40.0800

24.4408

其他费用

5.3298


398.4558

合计

1039.311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合

成

村

土地

补偿费

园地

1.8254

80.1600

146.3241

合

成

村

货

币

其他农用地

0.3371

80.1600

27.0219

建设用地

0.3691

120.2400

44.3806

安置

补偿费

园地

1.8254

40.0800

73.1620

其他农用地

0.3371

40.0800

13.5110

其他费用

2.5316


189.2624

合计

493.662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狮岭镇合成村、益群村

2020年1月3日至

2020年1月12日

狮岭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朱琼;

联系电话:86846147)

2020年1月13日至

2020年1月17日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19〕182号"征地批复向PG电子官网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19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地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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