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分局:
你分局以《PG电子天河区分局关于上报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天报〔2024〕481号)报送有关用地报批材料,已获得省政府批复。现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4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登记,指导相关单位及时缴交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二、该用地作为被征地村的经济发展留用地,按规定不再安排留用地,被征地村已出具不再申请该项目留用地的证明。
三、进行批后实施审查后积极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自然资源市场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子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四、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
PG电子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