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环节 |
执法事项 |
记录内容 |
执法时限要求 |
记录方式 |
记录载体 |
记录人 |
依据 |
备注 |
| 1 |
行政处罚 |
现场检查 |
动态巡查 |
对进入现场检查、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现场环境、实地核查过程、现场改正情况、调查询问过程、证人证言采集或当事人拒绝检查过程记录。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2 |
线索核查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3 |
对责令改正的现场核查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4 |
发出责停责改文书 |
责停责改 |
记录告知涉嫌违法当事人事由、法律依据、整改措施、文书签收或拒收全过程。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5 |
调查取证 |
现场勘测、测绘、鉴定取样等 |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说明询问事项及当事人权利、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取样过程、证人证言采集、现场勘测笔录或当事人拒绝调查取证过程记录。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6 |
证人证言、书证调取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7 |
询问笔录 |
询问笔录 |
对表明身份、出事执法证件、说明询问事项及当事人权利、询问及笔录全过程记录。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8 |
先行登记保存 |
先行登记保存 |
对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说明询问事项及当事人权利、现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地址、单位、数量或者面积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9 |
陈述申辩 |
陈述申辩 |
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记录。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10 |
听证 |
听证过程 |
听证全过程记录。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11 |
法律文书送达 |
直接送达 |
记录处罚告知、决定书等送达过程。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12 |
留置送达 |
对邀请基层自治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记录。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13 |
行政强制 |
现场执法 |
查封、扣押 |
两名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证件,并通知当事人到现场,当事人在场的,当场告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全过程,并当场交付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文书及清单。行政强制过程。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14 |
听取陈述申辩 |
听取陈述申辩 |
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记录。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
| 15 |
制作现场笔录 |
制作现场笔录 |
对表明身份、出事执法证件、说明询问事项及当事人权利、询问及笔录全过程记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
实时 |
音像记录 |
执法记录仪、摄像设备、录音设备 |
执法人员 |
《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主体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
录音录像时,有当事人在场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将进行录音录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