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
贵委在广州市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解决老人下楼难问题》(第1017号)被列为今年市政协重点提案,由市委刘连生常委牵头督办,市政协李瑾副主席配合督办;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质监局、市法制办和各区政府办理。在刘连生常委、马文田副市长和李瑾副主席的高度重视和领导督办下,我委作为提案主办单位,积极组织研究办理,迅速制定重点提案工作方案和成立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小组,主动与贵委进行了多次座谈交流,会同各会办单位以及市民政局、市城市更新局、市政务办、市公安消防局认真研究落实提案建议,组织开展现场调研、督办座谈会等活动,切实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加快推进、逐见成效。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并报请刘连生常委、李瑾副主席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刘连生常委亲自过问,并专门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作出具体指示;李瑾副主席亲自审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多次听取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带队前往越秀区、白云区、天河区现场调研,大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深入开展。8月27日,刘连生常委、马文田副市长、李瑾副主席带队到越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白云区同德花园社区加装电梯现场进行调研,并召开督办座谈会,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会上市领导听取各职能部门对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情况汇报,并做出相关工作部署。刘连生常委指出:要以落实市政协《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解决老人下楼难问题》重点提案为契机,围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这一目标,努力做好这件民生实事,并将于今年12月初组织召开加装电梯工作总结会。此外,市纪委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及贵委等单位全程指导,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二)主办单位积极办理,认真落实。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委专门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会办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小组(下称“提案组”),制订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及时协调处理提案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提案组多次到越秀、荔湾、天河、白云等区对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各区加装电梯工作情况。提案办理期间,提案组与贵委、市纪委办公厅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召开了多次协调会,组织实地调研10余次,第1017号重点提案的各项办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三)会办单位和市直相关部门主动积极配合。按照提案工作方案要求,各会办单位提出了初步意见,并积极配合提案办理。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积极配合调研相关工作,在前期多次调研、座谈中介绍各区经验做法。市城市更新局牵头组织各区推进779个老旧小区微改造,将加装电梯作为其中一项改造内容统筹推进。市民政局将旧楼加装电梯作为幸福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将旧楼加装电梯作为重点内容之一,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路径,推动旧楼加装电梯事项落实。
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和重点提案的建议,我委还会同市城市更新局、市民政局草拟了《加快推进全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方案》),把相关工作目标和要求切实落实到位。
二、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先行先试,勇于实践探索,扎实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民生工作。2002年至今,市国土规划部门审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许可达3913宗,其中已建成1914宗,仍在建设1229宗,惠及市民40多万人。其中,今年1-8月已审批加装电梯许可909宗,已建成428宗。
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全国起步早、审批建设数量多、惠民实事初显成效。今年8月底,为更好指导我市关于加装电梯工作做法,我委联合市城市更新局编制《关于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市政府批准上报住建部。
(一)市层面探索制度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生工程
市国土规划部门从2002年就开始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我市相关部门在2008年开始研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立法工作,2012年7月,我市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双三分之二”(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2016年8月,我市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9月配套出台技术规定文件《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2016年起,市城市更新局牵头组织各区推进779个老旧小区微改造,将加装电梯作为其中一项改造内容统筹推进。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由区更新局牵头组建电梯办,制定区年度目标和计划,稳步推进落实。市民政局将旧楼加装电梯作为重要议题纳入社区协商议事范畴,指导社区通过协商解决在旧楼加装电梯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促进社区和谐有序。实施“社工+”工程,协调加装电梯1000多宗,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旧楼加装电梯事务。
(二)各区主动担当,加强组织保障和财政补贴
各区党委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荔湾区委牵头主导,开展了“百梯万人党旗红书记工程”,调动“区-街-社区-网格-楼宇”五级党建力量,推动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相结合。越秀区委牵头主导,开展了“新时代越秀党建先锋行动”,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区—街—社区”三级书记项目,区政府将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区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同时荔湾区、越秀区成立“旧楼宇加装电梯服务中心”,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区城市更新、国土规划、财政等职能部门及多家电梯企业入驻中心,提供电梯加装从设计、报建到售后的全流程服务。
荔湾区、番禺区、天河区、越秀区、黄埔区、海珠区、花都区、白云区、增城区先后印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方案,其中荔湾区、天河区、越秀区、黄埔区、海珠区、花都区、增城区明确对七层及以上加装电梯住宅且取得《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的一个梯口补助10万元(其中黄埔区、花都区补助15万元),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基金提取流程,最大限度调动业主加装电梯积极性。
三、我市积极落实提案建议,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提案中提出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组织引导与统筹协调作用、提供财政资金补贴等建议,对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近期我委联合市城市更新局、市民政局草拟《行动方案》,就落实提案建议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拟继续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统筹,落实责任,解决协同难问题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突出市统筹指导,建立加装电梯领导联席会制度,各区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政府各职能部门思想,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各区成立电梯办和电梯服务中心,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区、街道、社区设立各级电梯服务专窗,建立各级专员负责制,实现加装电梯工作“服务到社区,群众只跑一次”的目标。
(二)深化改革,落实目标,解决审批难问题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继续简政放权。一是对老旧小区住宅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具备条件加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住宅进行核实并建立数据库,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思路,制定分步实施方案,明确每年的分解任务目标,纳入动态更新管理;二是编制《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标准化图集》和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规划方案,规范加装电梯形式、规模和位置,明确电梯外观风貌,推进电梯加装速度;三是继续简政放权,选取条件成熟的小区作为试点,推行成片连片加装电梯,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加装电梯规划审批流程,探索试点实行备案制度。
(三)创新机制,共同参与,解决协调难问题
以“党建引领、共同缔造”为抓手,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等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利用现有区电梯办、各级电梯服务专窗和议事大厅、人民调解机构等议事平台,统筹指导服务社区群众推进加装电梯工作,破解加装电梯协调难问题;二是建立由街道、居委会、社区规划师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协商议事平台,以群众参与为核心,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谋划广州特色的常态机制,结合片区(网格)化管理,由党员干部牵头,成立“电梯助建服务队”等自治组织,通过“协调+服务”的方法推进工作。
(四)注重宣传,加强培训,形成全社会合力
围绕审批服务工作下沉,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发动。突出抓好基层社区组织、社区规划师、电梯企业的宣传培训,普及政策制度文件宣讲指引,形成社会广泛共识和示范效应,扫清政策推行障碍,努力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感谢贵委对我市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