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国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及活化广州历史文化街区,完善长效发展机制的建议》(第3101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更新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2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有关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2014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立了涵盖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五个层面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各层次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我委已完成全市26片历史文化街区中17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北京路、文德南、传统中轴线(近代)、人民南、南华西街、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海珠南-长堤、洪德巷、龙骧大街等九片历史文化街区已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上下九-第十甫、逢源大街-荔湾湖、恩宁路、新河浦、华侨新村、华林寺、沙面等七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成果现已完成编制工作,计划2018年上报市文管和名城委审议。其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计划在2019年组织编制完成。
我委将继续加快组织、指导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二)严格按照《名城保护条例》和《条例实施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为促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保护利用和城市更新的有机结合、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近年来不断完善保护与更新法规制度。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名城条例》)已于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等工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使用和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财政、土地、建设、城市管理、公安、环境保护、水务、交通、林业园林、旅游、工商、民政、农业、宗教、港务、民防、地震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名城条例》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修缮监管力度、促进修缮补助落地、完善修缮利用审批等工作短板,保障我市名城保护利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委依据《名城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委印发实施。
《工作方案》共有三十五项工作任务,重点强化“房屋-规划-文物-城管”行政管理部门的横向联动机制和属地管理的纵向联动机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补全工作短板。在强化横向管理方面,明确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修缮进行监督管理,编制修缮图则以加强指引,建立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历史建筑年度修缮计划;由我委负责制定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办法,确定相关补助标准。在强化纵向管理方面,明确了由各区政府负责设立区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加强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名城保护的有关工作,制定保护与利用保护对象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推动保护规划的实施;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历史建筑修缮进行巡查,指导保护责任人制定历史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修缮利用的审批机制。
(三)按照《名城保护条例》程序审批实施保护规划
按照《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保护规划报送批准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示保护规划草案,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第二十九条,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批准的保护规划,制定保护与利用保护对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实施主体和具体措施,推动保护规划实施。
(四)完善管理架构,强化专业人员配置
专门成立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建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相配合的管理架构。2014年成立的“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是我委下属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华南地区首家以“塑造岭南城市风貌,传承岭南建筑文化”为主要职能的综合性设计与顾问机构,专注于历史保护、城市设计、城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公示、规划咨询等工作,作为专门机构系统开展历史建筑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广州市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成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类社会组织,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活化工作。截止到2016年5月底,广州市先后成立了广州历史乡村保护和发展协会、广州市乞巧文化交流协会、广州市黄埔古村文化传承促进会、广州博纳广府传统文化促进会、广州市建筑遗产保护协会、广州市古粤秀色本土文化宣传协会共6家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类社会组织。广州市建筑遗产保护协会推动制定古旧建筑修缮定额标准。广州市古粤秀色本土文化宣传协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寻觅西关大屋”、“醉美东山广府风情”历史人文展活动。
(五)统筹落实资金,保障街区活化利用资金来源
设立名城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财政资金保障、历史建筑的修缮补助等资金保障的内容。我市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方面不断加大经费扶持力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相关部门积极申请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需财政出资部分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市、区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相应的专项经费。
推动“文商旅”融合,引导活化资金投入。引导传统商业升级发展,支持历史文化街区中老字号的经营发展,鼓励历史文化街区引进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居民群众等作用,依托会展、旅游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渠道,积极开展旅游资源挖掘、精品线路设置、品牌打造、旅游市场开发、宣传推介等工作,在旅游规划、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打造历史文化街区旅游品牌。
统筹落实试点项目经费。市财政迅速落实试点方案的要求,立即给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费支持。其中包括位于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盐运西街详细设计项目,位于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旧南海县社区详细设计项目。此外,各区政府多方筹措,积极引入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鼓励企业持续投入,确保试点项目的品质建设和运营。
(六)为公众参与设立渠道,践行共建共治共享
目前广州的名城保护工作已经获得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秉持“公共治理理念”,有效整合各种资源,构建起政府主导、业主主体、市民参与、专家参谋、媒体引导的全社会参与机制,共同推动名城保护工作。
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并壮大保护力量。深入开展公众宣传活动,推进保护管理工作深入基层,启动以街道为主的名城保护巡查工作,发动社会民间组织参与保护。同时将巡查纳入网格化管理,通过APP填报实现巡查情况的适时更新,并及时反馈到相关的职能部门。目前越秀区优先启动网格化管理工作,并计划逐步推广应用。志愿者巡查项目的启动使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到名城保护的行列中来,社会热心人士、高校学生的积极参与,充实并壮大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量。围绕“见屋又见人”、“讲物质也讲故事”的思路,积极组织入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历史建筑地图、专家讲课、社区讨论、专业培训等多样形式,提升居民和基层管理人员的保护意识。
积极宣传名城保护理念并运用新媒体提升参与度。名城保护工作成效广州市名城保护工作我委自2015年以来,连续三年主办历史文化名城及其相关主题的论坛,邀请各方学者、专家与市民共话一堂,激活社会共识,共同探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更多可能。同时,我委坚持“重技术更重服务”的原则,结合新媒体开设了“名城广州”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历史建筑-技术服务申请”功能可预约专家开展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免费上门技术指导服务。广泛宣传保护与利用的理念。
践行“共同缔造”,积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其中深井村利用“党建引领、共同缔造”议事平台和共同缔造工作坊,研究深井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相关事宜,实现“以点带面”的促进作用,带动村民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推进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建筑功能置换等需求保护和开发等有关工作,在不断地“沟通—落实”中,形成滚动式的实施行动,让古村按照各方的意愿逐步活化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推进活化利用。我市被列入国家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试点期自2017年12月开始,为期1年。本次试点工作思路是以试点项目带动全盘工作、以试点探索突破政策难题,将一系列试点项目作为推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关键触媒。目前,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包括荔湾区恩宁路片区活化提升、越秀区盐运西社区微改造等。各区政府主动配合,积极引入实施主体,鼓励企业持续投入,确保试点项目的品质建设和运营。
推进微改造,促进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不适宜进行大拆大建的全面改造,我市创新提出“微改造”,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筑局部拆建、建筑物功能置换、保留修缮,以及整治改善、保护、活化,完善基础设施等办法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活化和整体提升。2016年12月,市更新局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老旧小区改造,补老城区配套短板,增功能内涵。
加强对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监管。为了使位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不可移动文物得以长效发展,2014 年开始,我市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的要求,设立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抢修、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养及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等方面的补助,为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提供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街区记载着城市的发展历程,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城市的魅力与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活化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扎实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活化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符合广州实际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之路。
感谢您对我市广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活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