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州地区古村落整体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第310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旅游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17日、19日进行了电话和电子邮件沟通,经综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旅游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对传统古村落进行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重要性认识的建议
2014年11月,PG电子批准实施《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下称《规划》)。《规划》的核心内容纳入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从源头上保障了《规划》的实施。《规划》建立了我市全要素的保护体系,构建了涵盖1片历史城区(20.39平方公里)、26片历史文化街区、91个传统村落、40条路的骑楼街和566处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加强了对我市历史城区和“一山一江一城八个主题区域”的整体保护,凸显广州历史文化整体价值。我市将进一步摸查梳理需纳入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传统古村落名录,纳入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统筹规划、保护、开发和利用,并加大宣传和呼吁,通过数字博物馆、规划展览馆和移动互联网等形式进行专题宣传,提升对传统古村落进行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重要性认识。
二、关于出台宏观开发计划,落实古村落整体开发利用,形成集聚和规模效应的相关建议
为切实推进《规划》的实施,2015年我市制定了《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重点解决“保护体制机制需建立联动、技术规范和保护优先需相适应、修缮和拆除需监管、资金来源需多样”等问题。2016年进一步制定了《广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具体工作事项,是传统村落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上述文件从宏观层面明确了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布局、时序、定位、资金等关键要素,引导各级政府、各部门累计投入12.6亿元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详见附件)。我市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和指导各个古村落编制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或在村庄规划中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专章),重点关注生态环境良好、土地资源丰富、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开发较晚,发展空间大的村落,充分挖掘其特色村落文化内涵。并注重古村落之间的联动性,连片开发形成集聚和规模效应。同时,鼓励各级政府制定古村落保护优惠政策,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吸引社会热心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上。
三、关于出台解决个人房屋产权与政府历史文化保护开发矛盾的政策文件的建议
伴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大部分村庄在建设新村的同时,形成了大量“空心村”,空心化导致的闲置农房和传统建筑权属大多比较复杂,部分存在所有权人移民出国、缺乏报建手续等造成土地和房屋权属不清的情况,给古村落的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形成难题。对此,我委近期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若干规划用地问题的指导意见》,鼓励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个人为主体,依靠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等公开交易平台,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积极盘活闲置农房、“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并建议以村委会为主体整体盘活闲置农房,通过修缮、改造和原址拆建等方式,发展乡村民宿、创客空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在盘活改造过程中要注重落实农房风貌管控要求,打造宜居环境,传承地域乡土文化,彰显岭南村庄特色。
四、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村落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
我市于2012-15年开展第三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批村庄规划均遵循“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共规划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088公顷,规划村庄公共设施用地201公顷,规划村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91公顷,规划农业生产设施用地337公顷。2013年,我市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到2017年底共完成234条市级美丽乡村创建并通过验收,完善了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共新建改建村庄公共服务站37个、休闲小公园225个、文化活动中心64个、无害化公厕62个、公示栏29个、视频监控设施32个、垃圾处理设施45个。
为给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框架性技术指导,规范美丽乡村规划建设行为,市美丽办2018年初印发了《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和《实施指南》,指导美丽乡村的给排水、道路、路灯、通讯、网络和垃圾场、厕所、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公交车站、消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建设时序等内容,规范和引导美丽乡村建设行为,也为村落的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
同时,我市各部门为更好地展示特色乡村分布和建设情况,制定了《广州市美丽乡村分布图》、《广州市美丽乡村游手绘地图》、《广州市旅游文化特色村分布图》和《广州特色小镇创建图册》等展示成果,以多种形式展示广州特色乡村风貌情况。我市还抓住打造南粤古驿道示范段的契机,组织编制《从化区古驿道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和《从化区太平镇钱岗古道示范段详细规划》,做好古驿道沿线传统古村落保护发展、文化传承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五、关于以祠堂保护为中心,全面活化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的建议
我市在古村落保护和开发过程中,坚持以祠堂保护为中心,大力挖掘村史、名人典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充分发挥政府带头示范作用,将有条件的古建筑进行开发利用。以沙湾古镇为例,从2003年起,沙湾镇委、镇政府不断加强沙湾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旅游开发力度,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元,完成了以留耕堂和清水井广场为重点的第一期核心区的旅游开发工程。完成180间房屋的外立面整饰,拆除了100多处违章搭建物,以修旧如旧的原则修缮了留耕堂等17间省、市级文物保护古建筑,新建了大茶楼等4间仿古建筑,完成西广场等11个共2.7万M2广场绿地建设,完成主要街巷麻石路面升级改造和路灯改造。精心打造了何氏大宗祠、沙湾广东音乐馆等10多间展馆。
我市将进一步挖掘特色古村落的文化内涵并进行推介展示和宣传,在对文物以及历史建筑保护的基础上,将展现古村落文化独特性的祠堂、民居等建筑作为载体,设置反映地方民俗风情的展示,开展活化传统民间工艺、非遗项目等文化传承体验活动,打造一批如“莲麻豆腐节”等活化利用古村落文化的活动,推广更多如“邓村石屋”等改造利用古建筑的成功案例。
六、关于整合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资源,形成合力的建议
我委将联合住建、文化、旅游和交通等部门,科学编制传统古村落保护规划,保持和延续古村落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古村落中的历史文化资源,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尊重实际状况,进行整合规划,形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结合全市各地域独特的古村落旅游资源,积极探索古村落乡村旅游大发展的新思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在不占用基本农田前提下,新建或扩建≤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保洁服务和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二)完善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相关政策。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探索通过租赁、回购、置换、退出等模式,盘活闲置建设用地、闲置古建筑等资产,改造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旅游体验活动场所的政策。
(三)进一步整合资金保障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统筹古村落的整体发展布局,整合传统村落保护中央补助资金、文物修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旅游文化特色村补助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各级各类保障资金,专项落实到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的各项活动,在保障传统村落历史风貌和传统韵味基础上,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古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水平,促进古村落的整体性保护和开发利用,传承岭南古风乡风。
感谢您对我市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传统村落国家、市及区各级财政投入资金一览表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附件:传统村落国家、市及区各级财政投入资金一览表
行政辖区 | 名镇或传统村落 | 中央补助资金 | 本市各级的财政共投入 |
(万元) | (万元) | ||
花都区 | 塱头村 | 300 | 13188 |
港头村 | 300 | ||
高溪村 | 0 | ||
缠岗村 | 0 | ||
番禺区 | 沙湾镇 | 0 | 16000.55 |
大岭村 | 300 | ||
潭山村 | 0 | ||
沙湾北村 | 300 | ||
西村 | 0 | ||
三善村 | 0 | ||
紫泥村 | 0 | ||
荔湾区 | 聚龙村 | 300 | 171 |
黄埔区 | 莲塘村 | 300 | 23366 |
深井村 | 0 | ||
增城区 | 新围村 | 300 | 4800 |
瓜岭村 | 300 | ||
从化区 | 钟楼村 | 300 | 1000 |
钱岗村 | 300 | ||
海珠区 | 黄埔村 | 300 | 50000 |
小洲村 | 300 | 10000 | |
南沙区 | 莲溪村 | 0 | 111 |
塘坑村 | 0 | ||
天河区 | 珠村 | 0 | 7588.77 |
总计 | 3600 | 12622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