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宏(等)委员:
您在市第十三届政协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推动旧楼宇加装电梯力度的建议》(第3090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法制办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2日进行了电话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规划部门自2002年开始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当时由于没有政策指引,基本是由房改单位统一来申报,且要求所有住户百分之百同意。
(二)2007年10月《物权法》正式出台,提出了“两个三分之二”的概念,规划部门以此为依据开始着手编写规划审批指引。市政府也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纳入了当时的“惠民六十六条”政策中。
(三)2008年底,省建设厅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人数及面积不再要求百分之百,可依据物权法,以两个“三分之二”为准。
(四)2012年7月,我市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双三分之二”。
(五)2016年8月,我市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9月配套出台技术规定文件《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
(六)2017年12月,荔湾区出台《荔湾区“百梯万人”旧楼宇加装电梯工作方案》,由区更新部门将该项工作纳入区更新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台电梯10万元财政补贴,并在更新局成立了全市首家旧楼宇加装电梯服务中心。
(七)2018年1月,天河区出台《天河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台电梯10万元财政补贴。同时印发《天河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项便民十三条》,设立了联合审批机制,从综合协调服务、报批报建、安全和质量监管三方面制定便民措施。
(八)2018年4月,越秀区出台《越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采取“1+1+18”的服务模式,由区政务中心(1)、电梯服务中心(1)、各街道(18)分别成立增设电梯咨询窗口。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台电梯10万元财政补贴,并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每台电梯给予最高补助5万元。
(九)2018年7月2日,黄埔区出台《黄埔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台电梯15万元财政补贴。同时,全额补贴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增设电梯所分担的费用。
截至目前,全市审批加装电梯许可达3800多宗,惠及民众约10万余户,近40万人。此项工作在全国起步早、审批建设数量多、工作成效显著,尤其是2017年,在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全年度审批建设量达900多宗,较上一年度翻了一番。
二、相关建议和落实情况
(一)关于明确审批的时限、流程,审批过程透明化的建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时限,《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也明确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流程和申请材料。同时,我委为进一步优化简化加装电梯审批流程,取消了用地审批环节,将加装电梯规划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1个工作日。
(二)关于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共享数据的建议。市政务办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共享工作,以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和应用为重点,通过梳理市区法人电子证照目录、居民证照,制定发布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目录(第一版)》,涵盖38个政府部门的936个共享信息资源。同时,市政务办组织市区部门开展信息化改造和电子证照签发,并延伸至公积金提取、地税局契税纳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等业务。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政务办积极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共享向加装电梯审批业务延伸。
(三)关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建议。市政务办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成了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集成了42个政府部门共1393个事项,向公众提供网上注册和在线实名认证、在线预约、在线申请、在线评议等一体化服务,实现全市所有网办业务办理结果公示。同时,网上办事大厅开辟了服务指引专栏,集中展现全市189个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的进驻部门、进驻事项、楼层业务分布、交通地图指引、大厅街景等场景应用,汇集各级网上和实体大厅业务数据,群众、企业主体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实时获取业务受理、审批、办结、出件等审批全过程信息,方便群众选择,节省群众时间。目前,我市加装电梯规划审批业务均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和办理。
(四)关于打通有关国有资产使用的关节的建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7〕14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7〕147号)以及《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穗财规字〔2017〕5号)中均对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委将会同市国有资产所属主管部门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办理,最大限度的支持加装电梯工作。
(五)关于对加装电梯予以政府补贴建议。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由区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明确对七层及以上加装电梯住宅且取得《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的一个梯口补助10万元(黄埔区补助15万元),最大限度调动业主加装电梯积极性。同时,其他各区也正积极研究出台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统筹,落实责任,解决协同难问题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突出市统筹指导,成立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政府各职能部门思想,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各区成立“电梯办”,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
(二)深化改革,落实目标,解决审批难问题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继续简政放权。一是对老旧小区住宅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具备条件加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住宅进行核实并建立数据库,编制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一张图”;二是编制《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标准化图集》;编制区域成片加装电梯规划。明确加装电梯位置,指引电梯外观风貌,推进电梯加装速度;三是继续简政放权,选取条件成熟的小区作为试点,推行成片连片加装电梯。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尝试将加装电梯作为住宅附属设施,免于规划许可,探索实现加装电梯工作“服务到社区,群众只跑一次”的目标。
(三)创新机制,共同参与,解决协调难问题
以“党建引领、共同缔造”为抓手,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协调枢纽作用,由党员干部牵头,建立社区、网格、楼宇三级自治议事组织,统筹指导服务社区群众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二是建立由街道、居委会、社区规划师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协商议事平台,以群众参与为核心,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谋划广州特色的常态机制,结合片区(网格)化管理,由党员干部牵头,成立“电梯助建服务队”等自治组织,通过“协调+服务”的方法推进工作。
(四)注重宣传,加强培训,形成全社会合力
围绕审批服务工作下沉,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发动。突出抓好基层社区组织、社区规划师、电梯企业的宣传培训,普及政策制度文件宣讲指引,形成社会广泛共识和示范效应,扫清政策推行障碍,努力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感谢您对我市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