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沙湾镇古坝片区留用地与安置地办证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市建委、番禺区政府等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番禺区沙湾镇古坝片区内东新高速项目征地产生的村安置地和留用地均已于2007年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0年9月,经市建委统筹协调,原市规划局同意东新高速项目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两地”尽快至国土部门完善用地手续。目前,番禺区沙湾镇政府正在组织开展后续的用地报批工作。综上情况,东新高速项目涉及的“两地”无需再办理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番禺区沙湾镇古坝片区内武广高铁项目征地产生的村安置地和留用地曾于2007至2008年间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1年10月,市政府批准了《广州南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广州南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经市政府批准,但沙湾镇古坝片区所属的核心区外围地区控规修编正在编制过程中,尚未正式报我委审查。经与相关部门协调,鉴于武广高铁项目已建成并正式运营多年,应尽快妥善解决“两地”的落实问题,维护被征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委已明确该区域“两地”用地办理原则:武广高铁项目涉及的“两地”在符合上层次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如与在编的广州南站核心区外围地区控规修编成果不存在较大冲突,可先行办理相关规划用地手续。下一步的规划条件、修规审查等手续,可待控规经市政府批准后再行办理。我委也向沙湾镇政府告知了上述意见,请其组织各村尽快按程序申报,我委将予以加快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专此函达。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