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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对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20359号的答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7-05 07:0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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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卫红等代表:

你们《关于调整原广纸地块教育规划布局提升旧城区学校配套建设水平的建议》(第201520359号)和《关于调整广纸地块教育规划的紧急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经综合市教育局、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该片区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议

增加广纸片区的教育配套设施对提高海珠区及周边区域整体办学水平将产生积极作用。在编的《海珠区广纸片区规划深化及控规修编》规划人口10.3万,根据《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2014)》的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小学共计174班,初中共计78班,中小学教育设施配套基本满足该片区规划人口规模的相关需求。

二、关于整合南箕路两侧规划中小学来设置一所5- 6 万平方米 规模的12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议

关于设置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议,若按每年级6班,每班50人来计算,根据相关规划要求,该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用地面积约为5. 9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为3. 4 万平方米 (不含学生宿舍)。经核,《广纸控规》中南箕路两侧学校现规划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及一所小学,若整合为一所学校则整合后用地面积约4. 4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 8 万平方米 。因此,该整合后地块若作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使用,用地面积仍显不足,需要在下一步结合所设班级数量、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因素来综合研究确定。

三、关于由政府主导先行建设教育配套设施的模式的建议

我市为规范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移交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设施建设移交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移交工作逐步得到加强。目前,市住建委正在起草《广州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拟从公共服务设施的移交标准和时间、使用监督和企业的城市管理等方面进行较为全面而具体的规定。《管理规定》现已完成初稿、挂网征求公众意见等环节,市法制办已按照立法程序基本完成审核工作,下一步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另外,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广纸片区由市土地开发中心作为土地储备主体,若以该片区作为由政府主导先行建设教育配套设施模式的试点,则应在取得属地政府同意意见后,由市土地开发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并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感谢你们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及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专此函达。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5 年6 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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