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群等代表:
你们在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旧楼宇加装电梯改造的相关规定、加快改造工作的建议》(第20182060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更新局、市法制办、市住建委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牢固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先行先试,勇于实践探索,扎实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民生工作。
(一)规划部门从2003年就开始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当时由于没有政策指引,基本是由房改单位统一来申报,且要求所有住户百分之百同意。
(三)2007年10月《物权法》正式出台,提出了“两个三分之二”的概念,规划部门以此为依据开始着手编写规划审批指引。市政府也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纳入了当时的“惠民六十六条”政策中。
(四)2008年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人数及面积不再要求百分之百,可依据《物权法》,以两个“三分之二”为准。
(五)2012年7月,我市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双三分之二”。
(六)2016年8月,我市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下称《办法》),9月配套出台技术规定文件《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下称《规程》)。
(七)2017年12月,荔湾区出台《荔湾区“百梯万人”旧楼宇加装电梯工作方案》,由区更新部门将该项工作纳入区更新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台电梯10万元财政补贴,并在更新局成立了全市首家旧楼宇加装电梯服务中心。
(八)2018年1月,天河区出台《天河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台电梯10万元财政补贴。同时印发《天河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项便民十三条》,设立了联合审批机制。从综合协调服务、报批报建、安全和质量监管三方面制定便民措施。
(九)2018年4月,越秀区出台《越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2018-2010年)》,采取“1+1+
截至目前,全市审批加装电梯许可达3300多宗,惠及民众约10万余户,近40万人。此项工作在全国起步早、审批建设数量多、工作成效显著,尤其是2017年,在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全年度审批建设量达900多宗,较上一年度增加100%。
二、关于建议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由区、街道、居委等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小业主”成立“改造工作小组”,协调各方的诉求和利益的建议。我市始终坚持“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理念,按照“政府搭台,群众唱戏,专业参与,社区自治”的模式,形成公众参与、共同缔造机制。通过扶持建立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群众自愿服务队,以及引入电梯企业、专家咨询和规划师团队,搭建全流程协商平台,充分征询居民改造意愿,以“群众现身说法、群众带群众”的方式,着力解决高、低层业主民事权益平衡难问题,回应业主各方诉求,从源头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与纠纷,营造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居民有序参与和公开公平公正协商共治的氛围,助力构建和谐美丽幸福社区。
(二)关于研究制定老旧楼宇加装电梯改造工程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指导意见的建议。2016年,我市出台了《办法》和《规程》,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了明确。《办法》第八、第十、第十一、第十七、第二十、第二十二条等规定分别对资金筹集和费用分摊、用地情况、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审批、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验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产权变更确认等事项也已经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2017年,我委编制了《加装电梯话你知》宣传材料,加大对《办法》、《规程》的宣传解读,方便市民获取和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质监、住建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加装电梯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使加装电梯更加规范。
(三)关于建立由多部门协同工作的特事特办的“一站式”办事机构,促进相关工作进程的建议。各区相继成立加装电梯服务中心,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2018年1月,荔湾区成立了全国首家“旧楼宇加装电梯服务中心”,3月越秀区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搭建“政府+企业+志愿者”“三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区城市更新、国土规划、财政等职能部门及多家电梯企业入驻中心,提供电梯加装从设计、报建到售后的全流程服务。引导高层、低层居民平等协调、和谐共处。越秀区采取“1+1+
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近期收集到市民群众的需求,我委正在制定市一级的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具体举措包括:
(一)强化统筹,落实责任,解决协同难问题 。深入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突出市统筹指导,成立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政府各职能部门思想,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各区成立“电梯办”,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
(二)深化改革,落实目标,解决审批难问题。 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继续简政放权。一是对老旧小区住宅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具备条件加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住宅进行核实并建立数据库,编制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一张图”;二是编制《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标准化图集》;编制区域成片加装电梯规划。明确加装电梯位置,指引电梯外观风貌,推进电梯加装速度;三是继续简政放权,选取条件成熟的小区作为试点,推行成片连片加装电梯,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尝试将加装电梯作为住宅附属设施,免于规划许可,实现加装电梯工作“服务到社区,群众只跑一次”的目标。
(三)创新机制,共同参与,解决协调难问题。以“党建引领、共同缔造”为抓手,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协调枢纽作用,由党员干部牵头,建立社区、网格、楼宇三级自治议事组织,统筹指导服务社区群众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二是建立由街道、居委会、社区规划师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协商议事平台,以群众参与为核心,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谋划广州特色的常态机制,结合片区(网格)化管理,由党员干部牵头,成立“电梯助建服务队”等自治组织,通过“协调+服务”的方法推进工作。
(四)注重宣传,加强培训,形成全社会合力。围绕审批服务工作下沉,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发动。突出抓好基层社区组织、社区规划师、电梯企业的宣传培训,普及政策制度文件宣讲指引,形成社会广泛共识和示范效应,扫清政策推行障碍,努力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感谢你们对我市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