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卫国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广州市城市更新、国土规划部门尽快出台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改造政策的建议》(第2017220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主要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立了全要素的保护和规划体系,划定了26片历史文化街区,确定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名录,其中北京路文化核心区主要涵括了北京路、传统中轴线(近代)、文德南3片历史文化街区。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名城条例》)进一步健全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规体系,完善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法规制度。此外,我委会同越秀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北京路文化核心区总体规划》,有效地指导和促进了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保护机制
《名城条例》的施行,着重解决了“保护体制机制需建立联动、技术规范和保护优先需相适应、修缮和拆除需监管”等问题,为促进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有序发展、实现保护利用和城市更新的有机结合、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此外,我市近年还先后出台《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风貌区保护规划编制报批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编制报批指引》)等一系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及促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的相关工作。
(三)编制保护规划,确立工作依据
我市26片历史文化街区中,已有12片历史文化街区基本组织编制完成了保护规划。其中,北京路、传统中轴线(近代)、文德南3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已于2016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其余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正加快组织编制,进一步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更新提供规划管理依据,为有序推进保护和更新的实施夯实基础。
(四)实施保护更新,提升街区活力
近年来,我市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利用价值丰厚的优势,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保护和更新并重为宗旨,大力开展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更新改造工作,在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街区文化的底蕴、盘活历史文化资源的同时,整体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的人居环境和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已印发实施的《2017年城市更新项目和资金计划》,在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范围内正式计划共10个微改造项目,共安排市城市更新资金2040万元。
二、关于完善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配套政策的意见
目前,对于普通建筑的退缩、使用功能调整及容积率转移等事项,已有相关法规、政策的支持,如《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规划条例》)已对危房改造明确了原址重建的相关要求。而建筑使用功能的调整,当前可依据《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和《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另外在容积率转移方面,我市也有了成功的探索实践。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更新中,相关法规、政策对上述事项的支持主要体现如下:
(一)关于街区改造建筑退缩的问题
对于街区改造时建筑的退缩,《规划条例》中明确了经鉴定为局部或者整幢危房的房屋,可申请原址重建或者改建,即在不改变房屋原四至范围的前提下,不需要按现行的规划技术标准进行退让、退缩,从而保持街区城市界面的完整性。目前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中,出于对历史文化街区整体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保护和延续的考虑,以及结合保护工作的实际开展,允许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进行危房原址重建。
(二)关于街区建筑使用功能调整的问题
对于街区建筑使用功能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方面,《名城条例》提出了支持和鼓励历史建筑根据建筑特点开展如展览馆、旅游观光、休闲场所、文化创意等多种形式的合理利用,历史建筑在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可对历史建筑进行多种功能使用,并明确可简化规划审批手续;另一方面,《保护规划编制报批指引》要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需编制“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的内容,对保护区范围内建筑的使用功能兼容性进行分类规划,部分建筑可置换或兼容多种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相匹配的公益性或经营性功能,如文化、旅游、特色商业等。北京路、传统中轴线(近代)、文德南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依照《保护规划编制报批指引》要求进行编制,鼓励街区内建筑多功能使用,创新活化模式,促进街区活力提升;此外,已于2016年12月印发的《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在消防、环保不低于现有标准的前提下,成片连片的老旧小区临街建筑可按照规定转变为社区公共服务、商业、办公功能使用。
(三)关于容积率转移的问题
目前,容积率主要是结合经批准的城市设计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的要求科学地确定。对于容积率的转移,主要参考2014年3月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执行。《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政府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调减原出让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应给予用地单位货币补偿或者可开发建筑面积置换。此外,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内已有一项建设项目先行探索容积率的转移,开启了容积率转移在我市城市保护与更新领域中的实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引领
目前正在开展编制的《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深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3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及配套政策专题研究等内容。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以城市规划公共政策为重要抓手,发挥政策导向和调控功能,重点完善土地政策、房屋政策、规划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进一步为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的更新改造提供规划管理依据。
(二)强化专项研究,推动政策创新
组织开展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专项研究,从“完善街区整体管控”、“加强历史建筑维护”、“激活市场动力”、“加强政策与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拟解决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在保护及更新利用过程中所遇到的建筑使用功能调整、容积率转移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保护及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精神。此外,组织开展关于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专项研究,拟形成相关规划管理对策及政策建议,以便在实施层面明确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职责,推进完善执行程序和监管机制。
(三)着力片区优化,推进街区更新
加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的规划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的历史与特色文化底蕴,兼顾保护和更新利用。同时,结合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以高标准开展片区内的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选取合适项目打造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微改造模式,加大力度推进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改造。
历史文化街区记载着城市的发展历程,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城市的魅力与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更新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的各项工作,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的政策研究与出台,不断探索符合广州实际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之路。
感谢您对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