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雄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惠爱医院芳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推进惠爱医院提升改造项目
为有利于保护历史文物和传承精神医学历史文化,2012年,市长办公会议同意市精神病医院就地提升改造,并按照“一次性做好规划、一次性开展建设”的原则,开展惠爱医院规划方案编制。2014年经第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惠爱医院(芳村院区)规划方案控规调整方案。
按照市委领导在调研全市卫生医疗资源工作会议上关于“按照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的要求,优化医疗资源和医院布局,有效疏解中心城市的功能”的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对惠爱医院提升改造大力支持,同意项目按原计划推进。
二、关于配建花地派出所建设事宜
(一)公安部门多次强调要求派出所实施建设迫切性和落实政法系统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并向我委提出尽快落实派出所选址建设工作。2016年9月2日,市政府关于派出所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穗府会纪〔2016〕163号),会中提出花地派出所2个选址,其中结合惠爱医院出入口改造配建等派出所的可实施性较高。为尽快落实该会议要求,故我委在办理广州市惠爱医院出入口改造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20号)时提出了结合惠爱医院出入口改造配建派出所的要求。惠爱医院和派出所均属于服务市民的公建服务设施,我委将积极支持公建项目的提升改造和建设计划。
(二)惠爱医院用地分为现址用地和新征用地两部分。现址用地为穗城规地字[1991]23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指用地,2015年我委以穗规函[2015]65号文提供惠爱医院现址用地规划条件,核定总用地面积39721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为2575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67651平方米;新征用地为征收红光化工厂地块,2016年我委核发了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2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征总用地面积为2561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为5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84平方米。惠爱新征用地与医院现址用地(穗城规地字[1991]238号、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20号)合计可建设用地面积为2.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6.9万平方米(不包括东侧公共绿地部分)。医院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应包括上述新征和现址用地,其中配建派出所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在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设置满足规划要求。建议医院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后,再向我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与城轨项目对接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完善发展,落实市政府召开的广州市机场和铁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广佛江珠城际铁路存车场项目拟设置在荔湾区南片区,惠爱医院芳村院区所处地块为该存车场项目选址之一。交通枢纽建设过程中需对惠爱医院地下空间进行开挖,必将影响医院建筑基础建设方案,建议项目开展前,与省铁投集团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
感谢委员一直以来对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我委将更加合理地布局医疗资源、疏解中心城区功能,配合推进惠爱医院扩容提质项目工作。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