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少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盘清生态家底建设美丽广州》提案收悉。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生态资产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的建议具有前瞻性、长远性和针对性,对我市推进生态资产管理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委表示赞同和支持。经会同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与园林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将广州市生态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范畴,其中,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中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山岭、水流、森林、荒地、湿地、滩涂、湖泊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定期普查更新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统筹管理和自然资源统一监管体制”,在“建立生态文明评估考核及责任追究机制”中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地区生产总值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考核机制。逐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在此基础上,我市又制定了《2016年广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制定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方法的实施方案”。
根据这一重大改革部署,我市各有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能积极开展生态资产管理及相关工作。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会同有关部门,形成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适时启动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的要求,已提前完成市区两级职责机构整合,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并于2015年11月2日实现了市区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在夯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已按照国土资源部2016年工作部署,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下,基本确立以自然资源特殊区域确权登记为切入点,分阶段逐步对广州市当前的生态资产(包括森林、城市绿地、湿地、农田等)进行摸底,掌握广州生态资产动态,适时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的工作思路。
(二)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依据广州城市总体规划,通过“三规合一”工作,在1:2000的比例尺上划定广州市基本生态控制线总面积4508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约60%。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生态数据,根据生态发展现状情况,将最明确、最底线、最核心的地区纳入管制区进行严格管控。
(三)耕地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截至2015年末我市耕地保有量199.22万亩(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一上”数据),划定基本农田163.40万亩,超额完成了“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2.4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60.92万亩”的目标任务。通过城市周边基本农田的划定,形成了东部以萝岗区东部山体和基本农田为主,南部以珠江及其周边的基本农田为主,西部以花地河、流溪河及其周边的基本农田为主,北部以广州绕城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隔离带以及周边基本农田为主,构建起多道生态屏障,对中心城区进行有效的合围和隔离,进一步固定了城市开发边界,避免城市“摊大饼”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引导城市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
(四)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摸清了我市水体生态资产家底。具体为:水库361座,总库容10.50亿立方米;塘坝631处,容积1505.80万立方米;窖池256处,总容积1.55万立方米;河宽5米以上的河流1368条,长约5597公里。其中,骨干河道30条,长约806公里;其他河道(涌)1338条,长约4792公里。二是加强了水体生态资产管理及保护。市水务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一批市、区河涌水系规划及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出台了《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河道维护管理的技术标准、河道水质巡查与处置指引,基本建立了河道巡查和维护体系,河道提防面貌不断改善。
(五)农业(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渔业资源保护。优化渔业产业布局,保持渔业养殖面积,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并持续实施增殖放流活动,推进水产养殖生态系统修复。二是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对全市所有海岛开展了海岛资源环境综合调查、无居民海岛使用情况调查、海域海岛地名命名调查和海岛名称标志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海岛概况;积极开展大陆海岸线及海岛岸线的测量工作,为全市海域、海岛和岸线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在我市海域辖区布设17个监测站位,持续开展以海水、沉积物和生物等为主要内容的海域环境趋势性监测,和赤潮监视监测、河流污染物入海口环境状况监测。三是加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建立了7个海洋与渔业类型保护区,完成《广州良口唐鱼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护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并开展全市7个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与资源监测工作,形成年度保护区监测报告。
(六)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市林业园林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以下基础性工作:一是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目前,各区及市属国有林场的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的复核。二是结合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市实施碳汇造林16万亩,通过开展林分改造,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逐步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三是已启动广州湿地资源调查与湿地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湿地资源外业调查,正在编写湿地资源调查报告。
(七)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明确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南娄底市、贵州省赤水市、陕西省延安市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在2018年底编制出全国自然资源负债表。市统计部门高度重视关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目前已着手开展有关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前期研究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由于生态资产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生物资源等多种资源,涉及到国土、环保、林业、水务、农业、海洋、能源等多部门多领域,且目前国家、省尚无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负债表编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另据了解,国土资源部目前拟选定青海三江源、东北虎豹等国家公园试点湿地、水流等确权登记,相关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办法正在制定之中。因此,在国家对自然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资产价值和资产存量及流量核算技术方法尚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亦不完善情况下,当前立即对我市生态资产开展全面的清查工作,条件并不完全成熟,我市生态资产清查工作宜循序渐进,试点推广。下一步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有关工作:
一是涉及生态资产管理的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先行开展所辖管理范围内的资源现状的摸查工作,并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逐步开展全市生态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生态资产管理现状。
二是待国家、省的相关资产登记和核算技术规范、标准等出台后,进一步以项目形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构建我市生态资产核算体系和生态资产负债表,以保证我市生态资产负债表科学、准确并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继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点带面,研究制定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方法的实施方案,并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形成切实可行的方案,为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夯实基础。同时,继续推进有关自然资源核算的前期研究,并在国家完善相关核算制度基础上,适时启动我市有关自然资源核算,进而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
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生态资产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达。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