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白云区控规全覆盖和审批放权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白云区政府就加快白云区控规报审报批及控规审批权限下放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白云区控规全覆盖和主要控规修编及审批情况
白云区前期已基本实现建设用地的控规全覆盖。为了更好地适应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白云区开展了多项控规修编和优化工作。经梳理,白云区目前开展的主要控规编制类项目有23项,覆盖面积约354平方公里。其中已批主要控规编制类项目有9项,面积约154平方公里,包括空港经济区、健康产业城(医药片区、职教片区)、金沙洲地区、同德围地区、白云新城地区、陈田永泰片区、嘉禾望岗片区、民科园“一核四园”片区、机场第三跑道噪音区。已报入我委审查的控规修编成果有9项,面积约112平方公里,主要是规划方案与宏观规划要求存在矛盾(占用了水源保护区或基本农田等)等原因需要进一步修改方案,具体情况为:北部水厂周边地区、黄金围片区和罗冲围地区控规修编范围涉及占用二级水源保护区,我委已复文要求待二级水源保护区调整后再提交市规委会审议;白云综合服务功能区启动区和健康产业城(健康服务片区)控规涉及调整了较多基本农田,由于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原则上不得调整基本农田,需待白云区组织进一步优化控规成果后再推进;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和白云山东组团控规因位于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北延线上,需待市政府明确新中轴线北延线后再推进审查工作;创意产业集聚区控规优化成果正按照我委意见修改完善;白云区棠涌片区控规优化成果已完成征求意见公示,目前正在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另外,有5个片区的控规编制成果还处于前期研究或区内审查阶段,尚未报入我委审查,包括白云湖核心区、白云区棠景片区、大田片区、均禾片区、龙归片区,面积共约88平方公里。
二、关于加快规划报审工作
如前所述,符合上层次规划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控规修编项目已顺利通过市政府审批并公布实施,一些需要修改完善的控规修编项目也正在积极推进中,我委将严格按照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积极支持白云区推进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
三、关于合并简化审批流程、下放控规审批权限问题
《城乡规划法》第十九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此外,《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第四条规定: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规应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我委将在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一步研究优化控规编制和审批流程,加快控规的审查审批。同时,参照先进城市的做法,我委正在研究如何在规划编制中增加规划的弹性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从源头上减少规划的调整需求。
二是继续积极配合白云区政府尽快先完成涉及控规调整的土地收储,然后再加快片区控规修编成果的报审报批工作。
三是加强对白云区相关控规编制的指导。一方面,继续重点配合白云区政府大力推进地铁站点沿线等重点地区(如白云新城及北部片区)、政府储备用地(如民科园地区)的规划编制和审批进展,保障规划审批后能够顺利推进实施建设,更好地满足白云区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继续优先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和民生设施项目,同时积极引导白云区将建设发展集聚在符合农田保护、饮用水源保护要求的区域进行布局,以加快重点规划区的规划审批进度。
感谢你们对我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达。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