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雯(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统筹发放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的建议》(第20192185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在4月2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先后颁布实施《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穗府办〔2012〕21号)、《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穗府办规〔2016〕11号)与《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穗国土规划规字〔2016〕1号)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在全国率先提出以两个“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作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基本条件,明确加装电梯无需按新建建筑控制间距,规范加装电梯的技术条件。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个区出台加装电梯专项工作方案,推出财政专项补助措施,减轻居民加装电梯经济负担。据统计,全市规划部门审批加装电梯许可达5000多宗,占全国45%,审批总量和服务机制建设和实施成效均走在全国前列。
二、我市积极落实提案建议,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一)关于市有关部门统一补贴额度,统一规范加梯补助的审批程序(材料清单)和标准的建议。自2017年底以来,我市除从化、南沙区外,其余各区均相继制定出台符合本区实际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台电梯10万元财政补贴(其中黄埔、花都区为15万元)。截至目前,荔湾区受理加装电梯补助申请120宗,已支付补助经费1200万元;天河区受理加装电梯补助申请58宗,已支付补助经费590万元;越秀区受理加装电梯补助申请66宗,已完成支付38宗,已支付补助经费380万元;增城区受理加装电梯补贴申请4宗,已支付补助经费40万元;黄埔区受理居民补贴申请1宗,已支付补助经费15万元等。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出台全市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全市加装电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订加装电梯政策,部署工作任务,协调各成员部门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进展。待方案出台后,我市将继续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统一规范加梯补助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形成操作性强的指引文件,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社会公开。
(二)关于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市区两级财政按照各承担50%比例进行分摊的建议。我市自2017年开始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已进一步向各区下沉财力,重点用于统筹解决民生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原则,加装电梯个案补贴等类事物原则上属于区的事务,由区财政安排资金,市级财政不再安排资金。市级财政承担了全市加装电梯基础数据摸查、全市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规划设计标准和规划设计方案研究、审核以及全市加装电梯图集等经费支出。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加装电梯经费保障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结合国家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将继续创新探索更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市民减负,为电梯增速。目前,我市正在酝酿出台全市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全市加装电梯需求,对全市老旧住宅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建立数据库;二是继续简政放权,选取条件成熟的小区作为试点,推行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探索实行备案制度;三是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事务,通过多元参与、共同缔造的办法,大力推进旧楼加装电梯民生工程落地。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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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