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绍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旧楼加装电梯思路,提升老城市新活力的提案》(第3118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局积极组织市住建局及各区政府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先后颁布实施《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与《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在全国率先提出以两个“三分之二”作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基本条件,明确加装电梯不按新建建筑控制间距,创新加装电梯的技术体系。
目前,全市已有10个区出台加装电梯专项工作方案,推出财政专项补助措施,减轻居民加装电梯经济负担。据统计,全市审批加装电梯许可达5400多宗,工作成效显著,审批总量服务机制和实施效果走在全国前列。
二、我市积极落实提案建议,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一)关于摸清底数、纳入“三旧”改造的建议。我市自2017年开展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以来,加装电梯已作为老旧小区微改造优化提升类改造内容被列入《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目前,我市正在酝酿出台全市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根据方案工作部署,下一步全市将组织对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情况进行摸查,并借力综合改造,在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中坚持对社区功能完善,抓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统筹落实加装电梯过程中涉及的管线迁移以及小区道路、路灯、绿地修复等问题,推进我市加装电梯工作。
(二)关于拆旧建新的建议。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是属于业主自行协商开展事项,政府在加装电梯中并非起主导作用,而是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搭台给群众唱戏。另外,拆旧建新涉及用地及规划相关政策,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开展研究。
(三)关于选取试点引进有资质的国有建筑公司参与旧楼改造的建议。我市以加装电梯为抓手,探索共同缔造实施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下一步,我市将研究鼓励建立电梯设计、施工、设备企业库,试行成片连片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运行维护一体化)、提供一条龙电梯加装服务。探索采用“代建租用”模式,由业主委托第三方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出资加装电梯和后续维护,业主按月或按年缴纳使用费。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按照国家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将继续创新探索更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市民减负,为加装电梯增速。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推进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工作,试点加装电梯免于规划许可。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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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