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18〕6号),自批准之日(2018年9月28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PG游戏试玩官方网站(/)
附件下载: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通告附图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