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动智能网联领域新型地图应用
《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聚焦地图监管,为自动驾驶等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推动开展智能网联领域的新型地图应用。
地理信息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
现行《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于2010年出台实施,至今已12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测绘技术不断涌现,测绘地理信息应用范围得到极大的延伸和拓展,新型测绘产品与智能网联汽车、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深度融合发展,由此引发的地理信息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突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等上位法相继进行了修改,国家对规范和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对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办法》共十章四十四条,对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市场、测绘成果管理和使用、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地图管理和使用、测量标志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探索建立自动驾驶地图监管平台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聚焦地图监管,为自动驾驶等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其明确提出,自动驾驶地图的数据采集、编辑加工和生产制作应当由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自动驾驶地图制作单位在与智能网联领域有关单位合作开展自动驾驶地图的研发测试时,应当由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单位单独从事所涉及的测绘活动。
自动驾驶领域有关单位应当将生产、存储或者传输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对自动驾驶技术试验、道路测试的地图数据和测绘数据,不得违法提供、共享。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推动开展智能网联领域的新型地图应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探索标准化的自动驾驶地图监管平台的建立,加强自动驾驶地图数据保密管理,促进自动驾驶行业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