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云埔街刘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及下属5个经济合作社要求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的请示》(穗开更新报〔2025〕27号)收悉。市政府依据《PG电子官网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以《PG游戏试玩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5个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31号,附件)同意你区将云埔街刘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北一、北二、刘中、刘南、格岗经济合作社位于东至刘村大山,南临京港澳高速,西靠开创大道,北接开源大道的16.5255公顷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现将该批复转发你区,请你区及时按规定发布征地公告,指导云埔街刘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北一、北二、刘中、刘南、格岗经济合作社尽快按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并及时报备相关情况。
此函。
附件: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5个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31号)
PG电子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