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政府同意报送的《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裕丰围片)旧村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第一批)的请示》(穗开更新报〔2025〕140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PG电子官网令第279号)第十七条,经2025年4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位于黄埔街下沙(裕丰围片)旧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0.1645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二、请你区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二类居住用地、水域、公园绿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PG游戏试玩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