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依据《PG电子官网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以《PG电子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陈田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三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28号,附件)同意你区将黄石街陈田经济联合社位于东临白云山,南至黄石东路,西连江夏村与空港大道,北依黄石北路的29.3439公顷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现将该批复转发你区,请你区及时按规定发布征地公告,指导黄石街陈田经济联合社尽快按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并及时报备相关情况。
此函。
附件: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陈田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三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28号)
PG电子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