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28号
经PG电子批准《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八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55号),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汤边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0.947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区炭步消防站。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汤边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汤边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9173公顷(其中耕地0.12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0306公顷,以上合计0.9479公顷集体土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4月18日经PG电子批复。
2.实施安排: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4日,请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汤边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北街路2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PG电子官网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八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55号)向PG电子官网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